|
近几年来,西班牙社会较大的变化之一是外国移民人数的增长,因此也就大大增加了入西班牙籍的申请人数。
由于人数增加急速,民事局的工作量也加大。根据这一情况,政府决定了一些措施,以便改进和加速国籍手续的办理,其中包括了取消申请人要提供西班牙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居留证明这两个文件,而由政府部门间直接传递。所以,今后要申请加入西班牙籍的外国公民,不需要到警察局去申请居留证明,也不需要到司法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要加入西班牙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凡要加入西班牙国籍的外国人必须是在西班牙有合法居留的,并需要不间断地合法生活了10年,除非是:
- 已有难民身份的,只需五年;
- 拉丁美洲国家,葡萄牙,安道尔,赤道几内亚,菲律宾等国家的移民需两年以上的居留时间;
- 以下人员只需一年:
*西班牙人的配偶,
*在西班牙出生的外国人,
*在西班牙境外出生,但是其父/母,祖父母是西班牙原籍公民,
*由西班牙人监护两年以上的人。
*西班牙人的寡妇或鳏夫(配偶死亡时没有分居)。
申请入籍需要什么文件?
-外国人身份证。
-护照。
-住家证明。
-(中国出具的)出生公证(境国内双认证)。如果是在西班牙出生的,民事局出具的出生证明。
-如果配偶是西班牙籍,需要西班牙民事局出具的配偶的出生证明。
-夫妻公证(如是中国出的,要双认证,如果配偶是西班牙籍,则是由西班牙民事局出的夫妻证明)。
-能够证明及经济来源的文件。
-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领事馆)出的领事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