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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签证官”活动由本报与美国、英国驻华使馆联合推出,本报每周刊登美、英两国签证官对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的回答。美国使馆签证官本期提醒,无论申请哪个类别的赴美工作签证,雇佣公司都需要在国土安全部为您递交工作申请并获得批准。
读者:我是一个IT技术人员,在一跨国IT高科技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工作已满两年,三个月前刚刚辞职。现在该公司的美国分公司想雇佣我到美国工作,请问我还能够申请L类型的工作签证吗?如果只能申请H类型工作签证,我能申请到最长的有效期是多少?
签证官:我建议您和将雇佣您的公司浏览国务院的网站www.travel.state.gov查看更多有关美国短期工作签证的信息,以便获悉您这种情况最好申请哪种类别的签证。请注意无论您申请哪个类别的工作签证,您的雇佣公司都需要在国土安全部为您递交工作申请。在申请签证前您的工作申请必须获得批准。如果您申请L类签证,那么您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必须已为此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读者:去美国读本科是否需要提供“研究/学习计划”和“个人简历”?关于“资金证明”,非直系亲属(比如我的老师)是否允许做经济资助人与担保人?
签证官:大多数赴美读大学本科的申请人无需提供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如果您的老师将为您支付留学费用,您应该准备好在面谈时谈论他/她的个人财务状况。
读者:我有个朋友是美国人,他在中国开了公司。我想知道他个人或他的公司能为我做担保吗?这样办理签证时是不是容易些?如果可以,都需要哪些手续?
签证官:如同其他形式的书面支持文件一样,担保书也会被签证官列入考虑范围内。然而,支持信本身并不能证明申请人与美国境外的永久居所有各方面的牢固联系。同样,个人或公司作出的申请人一定会返回中国的保证无法自动证明申请人符合获得签证的资格,这是因为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将判断申请人实际总体状况的职权授予他人行使。
如何“提问签证官”
如果你想了解美、英等国的签证政策,或是有具体的问题需要询问和解答,请将你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至:bqvisa@gmail.com,或登录北青网http://www.ynet.com,在网站的“提问签证官”专题处留言提问。
本报将把你的问题反馈给美国和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官员,邀请他们定期对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随后本报将把回答内容在国际版的相关栏目中刊出。同时,本报国际版组还会在一些重要的签证信息披露日或赴美、英工作、学习高峰时段,邀请相关的签证官员举办网上交流等活动,及时解答本报读者和网友所关心的各种签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