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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薪俸税(国际金融公司)令》昨日在宪报刊登。该令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旨在豁免受户于国际金融公司或在该公司担任职位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永久性居民,使其无须缴付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条应征收的薪俸税。
国际金融公司在1956年成立,其使命是在发展中的国家,促进资本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这些国家私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该公司是世界银行集团的其中一个成员机构。
自其香港办事处在2000年9月启用,国际金融公司一直要求该办事处的本地员工可获豁免薪俸税。现时,国际金融公司在其他国家办事处的当地员工大部分都获豁免缴税。而其香港办事处的非本地员工,亦根据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金融公司协定》,享有薪俸税豁免。
国际金融公司较早前表示正考虑将它在亚洲的办事处的地区职能合并,并将合并后的亚洲枢纽设于香港或其他亚洲城市。该公司更表示,豁免其本地员工缴纳薪俸税,会是它继续留在香港的重要因素。
行政当局在考虑国际金融公司有关豁免薪俸税的要求时,考虑了各相关因素,当中包括:答允国际金融公司的要求,会有助吸引该公司保留并扩充在香港的办事处。由于国际金融公司具有重要的国际地位,该公司在香港设立办事处,除有助维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形象外,也可使金融活动增加,为本港的经济带来好处。 |